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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专用设备购置(第三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08-08 18:58 栏目: 招标资讯 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CG(YC)-20230407-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05081

3、项目名称:宜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专用设备购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三包(土壤监测设备)采购手持式X射线荧光仪2台,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9日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发送至7629680@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报名参加的标包,未按照要求不予发放文件),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将纸质版资料邮寄至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栋A座2楼201室招标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须注明所报名参加的标包、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号码。分标包分别领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要求不予发放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多包竞标的相关规定: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本项目标包中的所有标包投标,但所投每个标包必须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包。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均排序第一,则按照标包号先后顺序进行选择,自动放弃其它标包中标资格。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投标人分标包制作投标文件,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报价表及密封封套上均注明所投标包。(未标明标包不接受)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并加盖公章),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宜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特97号

联系方式:0717-6448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栋A座2楼201室

联系方式:15907178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丹

电 话:15907178793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宜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专用设备购置(第三包)(第二次)招标公告”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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