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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法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需要注意下列规定:
一、分包理应公开开展,并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法私自分包,一般采购的公开方式是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中,事前明确要求是否可以分包或在合同执行的时候,经过采购人同意而分包。
二、依法分包。法律法规有明确有关分包的规定要遵守,采购人无法违法同意分包,如施工企业不可将主体工程、关键工程分包,以获取知识服务和智力服务为标的的合同无法分包。
三、合同的履约依法要相关市场准入法定资格资质的,分包供应商应具有法律规定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格资质,禁止向未获得法定资格资质的供应商分包。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对整个合同执行承担全部责任(包含分包部分),分包供就商就其分包部分承担责任,当分包供应商无法履约时,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自己去履约。
总而言之,在开展采购分包的时候要达到这几点:分包理应公开开展,并经采购人同意、依法分包,分包供应商应具有法律规定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格资质、中标成交供应商对整个合同执行承担全部责任。在符合这几点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开展分包任务都在合法范围之内。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分包依据?”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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