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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现场踏勘?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明文规定,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的详细情况,能够安排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就是指招标人安排投标人对项目的实行现场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和环境进行的现场调查。招标人在发出招标通告或是投标邀请书之后,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告知并安排潜在投标人到项目现场开展实地勘查。这种招标一般以工程项目占多数。
潜在投标人可以根据能否确定投标或是编制投标文件的需要,到现场调查,深入了解招标者的用意与现场周边环境情形,以获得有效信息内容并由此做出能否投标或投标策略及其投标价格确定。投标人若是在现场勘查中有异议,必须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明确提出,但需给招标人留出时间解释。
根据对工程项目现场仔细踏勘,能够对项目周围道路交通、用水、用电、运输、场地等施工条件开展深入了解,也可以对项目周围地区原材料、人工成本等有所了解,更能够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是否与工程项目现场情形相一致进行核实,若发现不符可及时与招标人要求澄清答疑,从而对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价格起着重大的作用。如果不开展现场踏勘,可能出现投标报价不准备、无法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问题等,若出现工程造价与投标价格出入较大的情形,施工企业将面临较大损失。但,并不是所有的招标,招标人有需要安排潜在投标人开展实地勘查,相对于采购对象比较明确如货物招标,通常就没必要开展现场查勘了。
二、现场踏勘要知道什么?
踏勘项目现场时,招标人要主动向潜在投标人讲解所有现场相关情况,潜在投标人对影响到供应或是承包项目的现场条件进行了全面考察,包含经济、地理、地质、气候、法律环境等情形,对工程建设项目通常应最少掌握施工现场以下几点:
三、注意事项
1、能否做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
2、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等;
4、地址、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形;
5、现场环境,如交通、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
6、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即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临时性使用工棚、堆放原材料的库房及这种设施占有的持方等。
四、安排现场踏勘注意事项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的详细情况,可安排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讲解项目场所和有关环境中的相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讲解情形所做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十二条最后一款特别说明:招标人不可直接或是分别为安排任何投标人开展现场踏勘。《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同时对招标人安排踏勘项目现场做出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可安排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还可以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之内,担负安排投标人踏勘现场事项。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招投标中踏勘现场的工作内容(投标前现场踏勘内容包括哪些?)”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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